一份聯合國車輛法規裡只有一個英制尺寸,而它是一個螺紋

每一台車上的每一條安全帶,都鎖進一個孔裡,而一份國際法規規定了那個孔是什麼。它不是公制的。在一份十萬七千字元、其餘一切都以毫米與十牛頓計量的文件裡,只有一個英吋,而它是錨座裡的螺紋。真正有意思的是緊接著的那一段:它說了這條要求在什麼情況下不適用。

第 5.5.1 段,一句話: 「An anchorage shall have a threaded hole of 7/16 inch (20 UNF 2B).」 (錨座應具有 7/16 吋、20 UNF 2B 的螺紋孔。) 依本站的計數,那是 inch 與 UNF 這兩個字在整份法規裡唯一的一次出現, 而 mm 出現 143 次daN 出現 24 次

本頁不給任何關於車輛、型式核准,或安全帶與錨座安裝的建議, 本站也不是認證車輛零件的供應商。 本篇不是從論壇提問來的: 它出自去找一整個完全沒有覆蓋的來源家族,那是上一篇得出的方法。 本站平常用的瀏覽器工具仍然連不上。

我們讀的是哪一份,以及為什麼那是轉載件

這份文件是聯合國第 14 號法規,關於車輛在安全帶錨座及相關系統方面的型式核准。 它自己載明納入了截至 07 系列修正的第 5 號增補為止的所有有效文字, 生效日期為 2014 年 6 月 10 日這是本站第一次使用聯合國車輛法規。

我們沒有在發布機構自己的網站上讀到它,因為那個網站拒絕我們。 那邊的法規 PDF 對本站回 403。 我們實際讀的,是它轉載於 2015 年 8 月 19 日歐盟公報上的文字。

那份轉載件自己帶著一句關於它自己的警告,而那句話應該放在本頁最上面,不是塞在註腳裡: 「Only the original UN/ECE texts have legal effect under international public law.」 (在國際公法上,只有 UN/ECE 原始文本具有法律效力。) 它還說,狀態與生效日期應對照發布機構現行的狀態文件查證。 所以本頁報告的是一份轉載文字說了什麼,而不主張那是今天生效的版本。

我們讀的是第 5.5 段與它的上下文、標題頁的資料,以及全文的字詞計數。 試驗那幾章、檢查那幾章、以及所有附錄我們都沒有讀; 同一份法規也涵蓋兒童座椅錨座系統,本頁對那些要求一律不描述。

一個英吋,其餘全是毫米

這份法規是徹底公制的。距離用毫米,力用十牛頓, 依本站的計數,前者一百四十三次,後者二十四次。

然後有一個十六分之七英吋。 它是錨座裡的螺紋,而它是整份文件裡唯一的英制尺寸。 inch 與 UNF 這兩個字各出現一次,就在那一句裡。

法規沒有說這個尺寸從哪裡來,我們也不去把它重建出來。 能說的是:一個螺紋規格活進了一份「其餘一切都用另一套單位計量」的國際文書裡, 而那通常是一個訊號:改掉它的代價,比帶著它活下去更高。

然後是把它收回去的那一段

下一段才是這件事值得寫一頁的原因。 如果車輛由製造商裝上了安全帶,而那些安全帶連接到該座位所規定的全部錨座上, 那麼那些錨座根本不需要有那個 7/16 吋螺紋, 只要它們符合其餘所有規定。另有一項豁免涵蓋某些額外錨座。

所以:當那個錨座可能被「還沒鎖在上面的東西」使用時,這個螺紋是必要的; 當它已經被鎖住了,就不必要。

那是本站的讀法,而這件事需要被標示出來。 法規沒有給這個尺寸任何目的,也沒有給那項豁免任何理由;它只是把兩者都陳述出來。 但把這兩段並排,那個螺紋的行為就像一個相容性要求,而不是一個強度要求。 它在那裡不是為了讓這個接合更強。它在那裡,是為了讓某個東西日後裝得上去。

同一個短短的條文裡,第三段指向同一個方向: 「It shall be possible to remove the safety-belt without damaging the anchorage.」 (應能在不損壞錨座的情況下拆下安全帶。) 可拆卸是一項要求,不是一種方便。 一個只能被拆一次的錨座,不會符合規定。

孔被規定了,螺栓沒有

那些計數還帶出一件事。 法規規定的是那個內螺紋,而從頭到尾沒有提到要鎖進去的那個外螺紋零件。

screw 這個字在文件裡沒有出現。torque 這個字沒有出現。 bolt 這個字剛好出現一次,而那一次跟錨座完全無關: 它在一段試驗裝置的說明裡,允許加上擋邊或螺栓, 以避免拉力試驗時織帶滑脫。

這個分工值得帶走。被規範的特徵是車上那個孔。 鎖進去的是什麼、鎖到多緊,那是別人的文件。 這種規則裡的一個螺紋尺寸是一個介面, 而一個介面只需要被議定,不需要被最佳化。

這篇確定了什麼,又沒確定什麼

  • 錨座應具有 7/16 吋、20 UNF 2B 的螺紋孔
  • 依本站的計數,那是整份文件裡唯一的英制尺寸,而該文件用 mm 143 次、daN 24 次
  • 當製造商已把安全帶裝到該座位所規定的全部錨座上時,這項要求不適用(只要符合其餘規定),對某些額外錨座也不適用
  • 把這個螺紋讀成相容性要求而非強度要求,是本站的讀法;法規只陳述尺寸與豁免,沒有給任何理由
  • 應能在不損壞錨座的情況下拆下安全帶
  • 依本站的計數,screw 與 torque 都沒有出現,而 bolt 出現一次,在試驗裝置的說明裡
  • 我們讀的是轉載件而不是原件,因為發布機構拒絕本站的請求;而那份轉載件自己說明只有原始文本具有法律效力
  • 該文字載明納入截至 07 系列修正第 5 號增補為止的所有有效文字,生效日期 2014 年 6 月 10 日;本頁不主張那是現在生效的版本
  • 試驗、檢查那幾章與所有附錄我們都沒有讀,同一份法規涵蓋的兒童座椅錨座系統本頁也不描述
  • 本頁不給車輛、型式核准或安裝的建議,也不提供英制與公制螺紋之間的換算或替代

值得養成的習慣,是把「介面」和「要求」分開。 一個「為了讓兩方能對接」而存在的尺寸,不必是可得的最佳尺寸; 而主張「換成公制螺紋會更好」,是搞錯了那一條在做什麼。 當一個尺寸看起來很任意,該問的不是它是否最佳,而是還有誰必須裝得上它。

這一篇屬於第 2 步,牙。完整的順序是母材、牙、頭型、驅動、表面處理、文件;至於為什麼順序做反了是重工而不是微調,見指定一顆螺絲

常見問題

安全帶錨座是什麼螺紋?

法規說,錨座應具有 7/16 吋、20 UNF 2B 的螺紋孔。

那是整份法規裡唯一的英制尺寸嗎?

依本站的計數是的。inch 與 UNF 這兩個字各出現一次,就在那一句裡。文件其餘部分用 mm 143 次、daN 24 次。

每一個錨座都需要那個螺紋嗎?

不。法規說,當車輛由製造商裝上安全帶、而那些安全帶連接到該座位所規定的全部錨座上時,只要符合其餘規定,這項要求就不適用;對某些額外錨座也不適用。

為什麼只有那種情況才需要這個螺紋?

法規沒有說。把它讀成相容性要求而不是強度要求,是本站把那兩段並排之後的讀法。

法規有講到螺栓嗎?

依本站的計數,沒有。screw 與 torque 在文件裡完全沒有出現,而 bolt 出現一次,是在試驗裝置的說明裡而不是錨座的說明裡。法規規定的是那個螺紋孔。

安全帶可以被拆下來嗎?

法規說,應能在不損壞錨座的情況下拆下安全帶。

這是這份法規現行的版本嗎?

本頁不說。我們讀到的文字載明它納入截至 07 系列修正第 5 號增補為止的所有有效文字、生效日期 2014 年 6 月 10 日;而我們所讀的轉載件說明,狀態與生效日期應對照發布機構現行的狀態文件查證。

為什麼讀的是轉載件?

發布機構的網站對本站回 403,所以這份法規是以它轉載於歐盟公報的版本讀取的。那份轉載件說明,在國際公法上只有原始文本具有法律效力。

這可以當成某台車或某個零件的指引嗎?

不行。本頁不給車輛、型式核准或安裝的建議,本站也不是認證車輛零件的供應商。

參考資料

我們沒有在發布機構自己的網站上讀這份法規,因為那個網站對本站回 403;本文是以它轉載於歐盟公報的版本讀取的。那份轉載件在抬頭就說明,在國際公法上只有 UN/ECE 原始文本具有法律效力,並說狀態與生效日期應對照發布機構現行的狀態文件查證。因此本頁報告的是一份轉載文字說了什麼,不主張提供今天生效的版本。該文字載明它納入截至 07 系列修正第 5 號增補為止的所有有效文字,生效日期 2014 年 6 月 10 日。我們讀的是第 5.5 段與其上下文、標題頁資料,以及全文的字詞計數;試驗與檢查那幾章、所有附錄都沒有讀,同一份法規涵蓋的兒童座椅錨座系統本頁也不描述。這是本站第一次使用聯合國車輛法規。以下是本站自己的計數與讀法,不是法規的陳述:那個螺紋是整份文件裡唯一的英制尺寸,而文件用 mm 143 次、daN 24 次;screw 與 torque 都沒有出現,bolt 出現一次且在試驗裝置的說明裡;以及那個螺紋的行為像相容性要求而不是強度要求。法規沒有給這個尺寸任何目的,也沒有給那項豁免任何理由,本頁不去重建這個尺寸的來歷。本頁不提供英制與公制螺紋之間的換算或替代。本篇不是從論壇提問來的:它出自去找一整個完全沒有覆蓋的來源家族。本頁不給車輛、型式核准或安裝的建議,本站不是認證車輛零件的供應商,也不點名任何廠牌。本站平常用的瀏覽器工具仍然連不上。

詢價

如果您圖上的某個螺紋,是為了讓別人的零件能接上去而存在的, 那它是一個介面,而不是一個強度決定;詢價時值得把這件事講出來。 告訴我們什麼東西必須跟它配合,我們會告訴您我們能舉證什麼。

sales@tigerfasteners.com